“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犯错,父母有直接责任。现在向你们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赋能,希望你们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这是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对一起抢劫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该院未检检察官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的场景。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法定义务。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奎文区检察院主动履职家庭教育赋能,将检察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力促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提升,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赋能。
在办案中,该院依托社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深入分析未成年人存在的严重不良行为、实施犯罪行为和遭受侵害背后的家庭监护缺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通过采取规范协作联动、动态评估调整、专题教育普法等举措,助力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赋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该院未检工作团队负责人张慧介绍:“我们希望通过个性化举措,为未成年人及家庭提供精准指导和帮教,让监护归位,实现依法带娃。”
“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只有不正确的沟通,没有解不开的疙瘩。”这是该院未检检察官始终挂在嘴边、记在心头的一句话。基于这一工作理念,该院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实行委托调查和自主调查相结合,准确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提升分析犯罪成因精准性,找准监护问题症结。坚持对不涉嫌犯罪但是存在多次严重不良行为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同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工作,根据监护职能履行情况对监护人依法训诫、教育,提高其监护意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该院根据社会调查情况,精准评估家庭监护情况,设计制作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教育指导调查问卷、 家庭教育指导回访表,准确掌握涉案未成年人家教及监护情况,并针对案件中暴露的监护人不同的教育问题,借助社会力量,成立监护考察组,订制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分别制发《督促监护令》及《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承担监护义务,改变不当教育方式。
在此基础上,该院联合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组建“家庭教育监督员”,完善共同监护考察、共享家庭教育指导资源等机制。今年以来,该院先后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专题普法5次,利用法治巡讲团,进社区、进学校开设法治课6次,有力助推家庭教育指导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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